點擊數:9732024-01-04 08:57:58
泊頭市2022年第一批次2號地地塊位于河北省滄州市泊頭市交河鎮(zhèn)三里莊村村北620米、海天線南側,占地面積為14121.73m2(合21.18畝),地塊中心地理坐標為116.30253°E,38.02683°N。根據《泊頭市人民政府征地啟動公告》(2022年2月18日)依照城鎮(zhèn)規(guī)劃,調查地塊開發(fā)用途為住宅用地。
受泊頭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委托,河北恒一檢測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為“我單位”)承擔了該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。接受委托后,我單位立即組織技術力量對該地塊進行了相關資料收集和深入分析,并結合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對取得的地塊相關信息進行核實補充后,編制了《泊頭市2022年第一批次2號地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方案》。
我單位于2023年9月27日將方案上傳至全國污染地塊土壤環(huán)境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,2023年10月7日方案反饋意見,修改后重新上傳系統(tǒng),2023年10月20日通過系統(tǒng),經入場采樣、實驗室分析,在取得檢測數據后,我單位根據檢測數據,按照國家導則要求編制完成了《泊頭市2022年第一批次2號地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》。
按照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》(HJ25.1-2019)、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(jiān)測技術導則》(HJ25.2-2019)的相關要求,按照專業(yè)判斷布點法和隨機布點法進行布點采樣,共布設20個土壤采樣點,送檢土壤樣品61組,包含6組平行樣品;5個地下水采樣點,其中包括地塊外布設的1個地下水對照點位,送檢地下水樣品6組,包含1組平行樣品。
由地塊調查結果可知,本地塊所有土壤點位污染物的含量均符合《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、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》(DB13_T5216-2022)中對應的第一類用地的篩選值及依據HJ25.3推導特定污染物的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;pH值、硫化物無相關評價標準。說明本地塊土壤中污染物不會造成健康風險。
地下水點位污染物含量超標的污染物主要受原生地質和區(qū)域背景影響。說明本地塊地下水中污染物不會造成健康風險。
本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,根據地塊調查程序,無需進行進一步的詳細采樣分析和風險評估。本地塊可按照規(guī)劃進行開發(fā)利用,本報告可作為地塊下一步開發(fā)利用的依據。本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,根據地塊調查程序,無需進行進一步的詳細采樣分析和風險評估。本地塊可按照規(guī)劃進行開發(fā)利用。